中丞佐吏 作品

第0153章 上、中、下三策

    漢十一年春二月壬午(十九),因太子劉盈遇刺,而進入高度戒嚴的長安地區,被一則轟動性的消息,徹底打破原有的寧靜。

    ——奉監國太子劉盈之令,丞相蕭何署名用印,頒佈相府政令:關中之地,凡戶籍仍錄於商籍者,每戶之存糧,不得超過百石!

    另由御史大夫、內史、廷尉三衙聯合組織隊伍,自漢十一年春三月甲午日(初一)起,挨家挨戶清點、核查關中商人家中存糧。

    如果查得商人之戶存糧超過百石,則盡數沒收其存糧以充公,每超出一石,罰金四兩!

    消息傳出,長安振動,關中譁然!

    隨著一張張由相府書寫、用印,併發往關中各地的政令,被張貼於各地縣衙的露布之上,幾乎是整個關中,都被這一封莫名其妙的政令,而弄的摸不著頭腦。

    ——太子,究竟想做什麼?

    莫非是先前,長陵田氏刺殺太子一事,讓朝堂下定了決心,通過不允許商人屯糧,以遏制商賈蓄奴、養士?

    不等關中百姓緩過神來,又是接連幾道政令,被一層接一層的覆蓋在了露布之上。

    ——查得:長陵田氏行刺太子,另有關中商賈勾連,著廷尉徹查;知情者,於春三月甲午日(初一)前,至地方縣衙、郡府,或長安廷尉檢舉,皆賞十金;自舉者,從輕發落!

    ——因關東戰事不休,函谷關、武關無限期戒嚴;無天子符、節,或相府傳、引,禁止任何人出入關中!

    違者,以謀逆論處!

    ——自漢十一年春三月甲午日(初一)起,禁止商人買糧超過百石,禁止向商人出售糧食超過百石,禁止商人賣糧於市!

    商人買糧過百石,或賣糧於市者,坐死;售糧與商賈過百石者,每售一石,罰金四兩,另流賣糧者千里!

    隨著這一連串看似沒什麼關聯,實則相輔相成,互為補充的政令頒佈,關中,便陷入了一陣詭異的沉寂之中。

    就在這輿論都有些茫然,關中百姓都還沒想清楚發生什麼事了的微妙時節,渭水以北的某處偏僻的村落,迎來了一輛又一輛富麗堂皇的馬車······

    ·

    “都來齊了?”

    在一座外表看上去有些破舊,實則內有乾坤,由數個茅草小屋打通所成的‘大堂’內,此刻已是被一個個衣著華貴,又無一不面帶愁苦的身影所佔據。

    而作為今日這場‘秘議’的組織者,池陽錢氏家主錢不疑,更是面呈嚴峻之色。

    輕輕一聲詢問,待身旁的奴僕趕忙一點頭,錢不疑才面帶憂慮的走上前,在堂內主座安坐下來。

    也恰恰是在錢不疑屁股瓣剛捱上厚褥之剎那間,分坐堂內兩側的豪商巨賈們中,便立而站起幾道身影。

    “錢公!”

    “如今之勢,萬不容吾等再行籌謀,而徒廢時日了啊?”

    “是極是極!”

    “相府接連數道政令,皆已遍發關中而布示,其樁樁件件,無一不阻吾等糧商米賈,全絕以糧牟利之念吶?”

    聽聞這接連數聲略顯嘈雜,又滿是急迫的質詢,錢不疑只將眉頭鎖的更緊了些。

    見此,席間的商賈之中,也終是立起一道略顯老邁的身影,朝錢不疑稍拱手一拜。

    “往昔,吾等糧商米賈,皆唯長陵田氏馬首是瞻,以田氏所定之準,而絕米價之漲跌。”

    “如此不過數年,非獨老朽,凡在座諸位,皆自家貲不過百十萬錢之米賈,而至今,富甲郡縣之地。”

    “今,長安朝堂欲於吾等糧商米賈趕盡殺絕,又田氏因行刺太子,而三族絕······”

    “值此群龍無首之際,萬望錢公出面,以道明吾等糧商、米賈之後途。”

    “——於太子所令、相府所佈之政令,吾等,當如何應對??”

    隨著老者面帶懇求的發出這一問,堂內眾人的目光,也是齊齊集中在了錢不疑一人身上。

    見此,錢不疑饒是心中稍有些竊喜,面上也不忘做出一副疑慮重重的神情。

    低頭‘沉思’許久,才將錢不疑稍帶試探的將眉角一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