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希北慶 作品

第298章 契約體系

    等到這些鄉紳們離開之後,郭淡又看向童笠,笑道:“童隊,你若有什麼看法,大可說出來,畢竟我不太會這些。”

    這事他當然事先與童笠交流過,但是童笠更多的是沉默。

    他還真是有些看不懂童笠。

    童笠稍顯詫異道:“你不太會?”

    郭淡點點頭道:“我是一個商人,對於政治向來就不太懂。”

    童笠哦了一聲:“這樣啊,我也只是一介武夫,對於這些就更加不懂,你決定就行了。”

    一旁的楊飛絮淡淡道:“若出問題,便立刻向鎮撫使稟報,這明哲保身,童隊可真是玩得爐火純青。”

    這真是瞬間打臉。

    童笠尷尬的看著楊飛絮,苦笑道:“你可真是一點也沒有變。”說著,他又向郭淡道:“我只是奉命在此駐守,有事本就應該向上面報告,你應該不會介意吧。”

    這是他們的套路嗎?郭淡狐疑瞟了瞟,又訕訕點了下頭,“當...當然不會,呵呵。”他總覺這話有些不對,但具體哪裡不對勁又說不清楚。

    而那些鄉紳可不如童笠這般低調,不聞不問,他們回去之後,立刻展開了激烈的討論。

    他們雖然都維護宗法,但是他們的訴求是不一樣的,有些鄉紳就純粹忠於宗法,祖宗是他們的一種信仰,還有一些則是因為權力,宗法賦予了鄉紳權力,剩下的那些則是真心為了鄉民在思考。

    如果可以的話,他們當然不會答應的,他們最喜歡的就是故步自封,能不改變,儘量別改變。

    但目前的情況,他們不能不作出改變,因為接管這裡的不是官府,而是商人,與官府形成的那種默契,自然也得改改,這也是理所當然的。

    再三權衡之後,他們最終決定,答應郭淡的條件,畢竟郭淡也沒有要求廢除宗法,只是雙方都做出一些妥協。

    第二日,他們便與郭淡達成初步的口頭協議。

    但這必須得趕緊落實,因為制度不明確,要不熟悉郭淡的商人,也不太敢來這裡投資。

    故此隨後幾日,雙方就具體細節討論之後,又簽訂了一份契約,這份契約的頭一條,就是規定以契約為尊。

    但這其實不是郭淡為了讓鄉紳們來限制自己,而是為了自己著想,他到底不是個官員,雖然他如今在衛輝府擁有極大的權力,但是他不能以官員的身份去命令別人幹什麼,他也不能老是撒錢,是名不正言不順,誰都會感覺彆扭,他得給予自己一個可以行使權力的工具。

    契約就是他的工具,他將一切制度、規矩全部編寫成契約,這樣的話,他辦事就師出有名,童笠他們也可以按契約辦事,不需要事事都問郭淡。

    這一條對於他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故此今後在衛輝府不遵守契約者,都將會視為重罪,但不會用刑具來懲罰,因為雙方同意,雙方都不準對人用刑,當然,這個前提是你不能犯下危害國家的罪行,你要造反,或者辱罵皇帝,那都不用朝廷出手,郭淡先就將你給凌遲了,你這不是害人嗎。

    而懲罰制度,首先是罰以重金;其次,情況嚴重者,會面臨牢獄之災;最後,還會張貼告示,告訴所有人,此人不守信,一切與他的契約,都將不被承認。

    同時也確保這審判權歸鄉紳,不管是誰來擔任這審判者,前提是他得是個鄉紳,故而契約中還特別將這種鄉紳取名為“法紳”。

    因為郭淡是沒有任免官員的權力,這裡都沒有官府,哪來的官員,他提出來的制度,不能代表朝廷,也不會被朝廷承認的,故此不能叫作法官,最多隻能解釋為你請的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