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鏡不止水 作品

第102章 大概王羲之的水平吧

    “是寫毛筆字,”金素妍笑著解釋,“用毛筆字寫下名家或者自己的作品。

    這不是新年快到了,到時候文化協會會有集體展覽。

    體現自己文化底蘊。”

    原來如此。

    元霄表示理解。

    文人嘛,多多少少都會寫毛筆字。

    這是個人修養素質的體現。

    “不知道元老師毛筆字水平如何。”金素妍隨口問著。

    毛筆字,不是一般人能夠寫的。

    隨著科技水平的進步,實際上現在更多的人,敲打的是鍵盤,看的是標準印刷出來的書籍文字。

    就算是書寫,也是用鋼筆水筆之類的東西。

    毛筆字,最多是一種情懷。

    對於歷史傳承文化的緬懷。

    當然了,寫得好的,也能賣錢。

    這是文化藝術的一部分。

    藝術,最重要的就是欣賞。

    只要有人欣賞,有人肯買,你寫的就是狗屎,那也有市場。

    元霄混過文化界,知道大部分的,都賣不了什麼錢。

    文化和資本,是比較難掛鉤的。

    文人傲骨,不為五斗米折腰。

    而資本家,通常沒啥文化水平。

    但是市場,必須需要推廣和知名度以及資本運作。

    兩者一定程度互相違背。

    尷尬的領域。

    就好比同樣2g大小的小姐姐,馬賽克絕對比不上高清,一樣的道理。

    受過九年義務教育的,都知道怎麼選擇。

    金素妍這麼問,元霄立即就滿意了。

    非常好,很上道。

    本尊的毛筆字水平,也就一般般。

    大概王羲之的水平吧。

    畢竟有一次穿越的終極目標,就是書聖。

    所以王羲之大大的《蘭亭序》,他寫過幾十萬遍了。

    閉著眼睛都能搞。

    元霄表示很欣慰。

    金素妍再強,畢竟還是這個世界的一份子。

    而他,是要成為唯一神的存在。

    很好。

    等我成神了,絕對給你留個位置。

    宮內總是需要不同的鮮花養眼的。

    “也還行吧,”元霄謙虛,“寫一點問題不大的。”

    寫太多不行,王羲之的字,就算是簽名,估計賣到幾千萬是沒有問題的。

    元霄表示自己不能通過這個手段暴富。

    畢竟自己這次的任務,是要做一個傲世輕物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