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兒 作品

第681章 俗世浮華(15)二合一

    真的!當時真是那麼覺得的,只是生完了,產婦好似只以為是引產,幾個人才傻了,一人拿了鄭紅十萬的封口費,他們就辭職了。

    有這些口供,至少能說明鄭紅不是醫療事故,而是故意的!

    平白的無故的害人?“鄭紅,你覺得這合理嗎?”

    鄭紅沉默了,死活不開口了!不開口,就無法定林琳的罪呀!

    但人家警察沒有一個是吃素了,徐家峻又被請去了,人家只問:“你瞭解你太太嗎?”

    這怎麼說呢?以前覺得挺了解的,現在卻覺得不瞭解了。

    這位王局就道,“鄭紅不交代,那只有一種可能,把林琳要是交代了,她的罪過更大!”

    您懷疑什麼?

    王局就道,“鄭紅的丈夫,是在香江做的移植手術……那時候,咱們的移植技術不發達,很多大的醫院才開始創立科室,明白嗎?雖然從七十年代就開始推了,但真的開始是在九十年代。手術不如外面成熟!而今時間過了這麼些年了,又發現手術是在沒回歸之前的香江做的,這就不好查了。但我想,想找一個合適的腎—源,在當年絕非易事。”

    徐家峻的汗毛都豎起來了,這是在懷疑什麼?

    他忙道,“我太太是有許多不妥當的地方,比如,她跟外面的人一起合夥,在開始是攢家電。最開始是電飯鍋,當時農村這個市場極大,山寨品幾十塊錢就能買到,正品價格自來也不便宜。但是從電器的安全性能上來說,山寨是沒有保障的。電路走火,這是常見的。可是,依舊走的很火爆!而後她山寨的東西就越來越多了,在下面的縣裡,也有獨立的企業了,生產雜牌的家電。她私下做一個投資,我心裡也有數!只是沒想到,她跟鄭紅最開始的結緣是那麼開始的。”

    這叫王局就不解了,“您的太太瞞著您,做山寨,您不攔著?”

    山寨這東西,你不做還有別人做。林琳做了,她也掙錢了!她掙的錢,會給別人嗎?不還是孩子的嗎?以前以為她生了三個,還錢就是這三個的!為何只給徐衍和徐徵分那麼一點呢,因為他估計,林琳的錢不會少。

    可卻真不知道這裡面扯著別的事呢!

    “所以,你們出什麼產品,隨後就會有山寨,您什麼都心知肚明。”

    是!

    王局倒是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商人的思維,錯了嗎?正品的市場他賺了,山寨的低一等市場,他老婆賺了。錢還是子女的,損失什麼了?反正那個市場一直存在,她老婆不賺,別人也會把市場擠滿的。

    這個邏輯,沒毛病!

    徐家峻就道,“這種山寨,不需要多大的成本。我跟她發生了關係,被我第一任太太知道之後,我給過她一筆錢,後來我也一直以為,她做山寨起家的資金,是我給的那筆錢。”從沒想過還有別的可能。

    所以,林琳因為山寨貨,被扣著嗎?這觸犯什麼法律嗎?如果這個山寨廠子在當地手續齊全,照章納稅,也沒盜用誰的商標欺騙消費者,人家就是個小牌子,那麼這能追究的也就是個產品質量法了。你的生產銷售的產品影響人的健康,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行業標準,那你就受罰!但這得罰法人呀!罰款,吊銷執照,除非造成的危害很大,才會追究刑事責任。

    情況就是這麼個情況,因為有吳姥姥打聽消息,這幾天吳雲又總往家裡跑,桐桐自然就知道了。知道的還很詳細,吳雲就道,“這查起來麻煩的很,鄭紅害怕了,是死活不會說的!這案子還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呢。”

    林雨桐當時沒言語,等吳雲走了,她卻給徐家峻打了電話,請徐家峻來一趟。

    徐家峻來了,很疲憊,“都知道了?”

    林雨桐沒問多餘的,只點了點桌上的紙,叫對方看。

    徐家峻看那紙上就一句話:能把林琳保釋出來嗎?

    什麼?

    如果沒有更嚴重的指控,就扣不住林琳了,那就不如叫她出來。

    叫她出來幹什麼?

    林雨桐看他,卻沒言語。

    徐家峻這一瞬就什麼都懂了:林琳出來就沒命了!

    人家要滅口的!

    徐家峻沉默的坐了半晌,然後起身離開了。第三天,林琳就出來了!徐家她回不了,直接攔車走人了。結果第二天,她所入住的酒店有人報警了,有人死在了酒店,死者正是林琳。

    看起來是自殺,但顯然不是!白警官找林雨桐,“我查她的背景,才查了一半,人就死了。”

    那你繼續查吧,肯定是有用的!

    白警官要問的是,“你爸怎麼會想著要把林琳弄出去?”

    一日夫妻百日恩吧,我跟我爸也沒那麼熟,真不知道。

    白警官的眼睛跟探照燈似得,上上下下的打量林雨桐,“真不知道?”

    我怎麼會知道?!

    “你爸別是知情者吧!”

    林雨桐就笑,“那你問他去。”

    徐家峻認領了屍體,才給林雨桐打了電話,“我還沒去辦呢,她就出來了。”

    意思是,有人花錢找人了!那人家警局巴不得呢,正好順藤摸瓜,往深了查!但這個事卻不能對外披露。

    她知道徐家峻的意思,他是說:事情到了這裡,跟咱基本就沒關係了。事情就此揭過去,再不提了。

    而對外的說辭,也隱瞞了警局不叫披露的事。只說是林琳用早前徐家峻給她的分手費,賄賂了當時正需要錢的醫生鄭紅,欺騙了吳雲,弄走了孩子,哄騙徐家。

    電視臺的做了採訪和報道,不是什麼八卦消息,是放在法治欄目裡說的。

    這就是百分百確定的事。

    林雨桐看著電視上抑揚頓挫的聲音,抬手將電視給關了。她冷笑了一聲,要公道又何須多言,你死了,被你害的人活著,這就是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