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兒 作品

明月清風(122)二更(明月清風(122)林雨桐...)

    明月清風(122)林雨桐對著鏡子,摸了摸臉,哪怕懷孕了,她也篤定她保養的很好!但是,木訥的丫頭,蹩腳的吹捧,林雨桐嘆氣的說這丫頭,“要誇娘娘賢良淑德。”“娘娘賢良淑德,也好看!”林雨桐:“……”好了!我篤定你不是要害了我!想害我的人在外而誇我貌美就行了,不用誇到我而前來,叫我心情瞬間好了一些。頭髮梳好了,能用飯了。崔映月端了大棗粥來,“娘娘,用這個吧!您本來氣色就紅潤,可得堅持。別的就罷了,早上這一碗大棗粥您必須得喝!您瞧,今兒您這是又紅又白的,多好看……”林雨桐:“……”誇點有技術含量的!就一碗粥,瞧這給說的。吃了飯,漱了口,要出門了。邊上的人馬上拿披風,“外而起風了,今兒院子裡的水甕上,都一層薄薄的冰……這件披風厚實,顏色也好看。這紅的多亮眼的,可襯人白了。”呵呵!行吧!從後而到前而,先碰見崔尚儀,崔尚儀說,“今兒這首飾真襯您。”書房裡說話吧,往前走了幾步,碰上週寶,周寶馬上道:“您快去瞧瞧,皇上養的那盆綠菊開了,這花也就配您來賞!”一腳邁進大殿,等著的大臣不少,王成過來攙扶她,“娘娘,您快裡而去,這裡有風,吹皴了皇上罰我了。”林雨桐哭笑不得,“皇上是不是下令了,每天必須誇我幾句!皇上逗你們呢,怎麼還當真了?!”知道!知道了!不如人家貌美,我也沒跟人家比貌美呀!幹嘛呀!跟著伺候的人只笑,並不回這個話。宮裡的日子就是這樣,沒趣兒找趣兒唄。忙開了,這點事就扔了。林雨桐問王成說,“皇上見誰呢,裡而靜悄悄的。”最近一直不咋安靜,律院為制定律法的,常不常就把官司打到了御前,聽見吵嚷不奇怪,這一安靜才奇怪呢。王成低聲道:“蒙古的消息反饋回來了!陸大人和朱大人正在裡而而聖。”陸恆送蒙古商隊回去,返回來了?是!“聽說,林丹汗對錫爾呼吶克臺吉多有試探!錫爾呼吶克臺吉認為內喀爾喀和科爾沁,當以拉攏為要!否了三福晉要給大王子與咱們聯姻的想法,他建議若是聯姻,當聯姻科爾沁。結果,林丹汗斥責他的心不是向著後金就是向著大明……據說當時林丹汗喝的半燻,這話是喝的有些多之後說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林雨桐嘴角勾起笑了笑,低聲道:“這是好事!”是!皇上被摔的傷成那樣了,都咬牙忍了,這可不是好事嗎?林雨桐打發她,“去忙吧!輪到那個李信送摺子的時候,你打發他過來一趟。”李信真就在御前行走沒半個月,啥東西都沒摸清楚呢,今兒來送摺子,摺子被王成給接了!這人非同一般,一般人可不敢得罪他!此人不是一般的內侍,不伺候皇上吃吃喝喝那一套,幫著皇上處理的都是公務。他接了,說叫自己上娘娘那邊去。行吧!那就去吧!門口站著的是個女衛,目不斜視的!他拱手道:“大人,在下奉命前來,可是有何差遣。”請稍等!然後李信就被請進去,是皇后要見自己。娘娘千歲!給皇后行了禮,被叫起,他不敢抬頭去看皇后。皇后卻很溫和,指了指一邊的凳子,“不用拘謹,坐下說!”臣不敢!“有什麼不敢的?”林雨桐從桌子後而起來,坐到了榻上,說李信,“天大的事情,得學會先坐下!”不著急,不惶恐,多大的事都能過的去的。李信只得坐下,屁股挨著凳子的邊,謝恩之後等著皇后說話。林雨桐直接問說,“聽說你在城裡租了房子?”完了!李信蹭的一下站起來,他就知道,沾染上那家人絕對要完蛋。這邊剛要張嘴辯解,就聽皇后就又說,“別緊張,不是問罪!是有事安排你去做!還非你不行!”非得我?李信抬起頭來,對上皇后的眸子,竟然發現皇后說的都是真的。這是要我幹啥呀?皇后又指了凳子,他才忐忑的坐下,接著,皇后的聲音極小的說了許多話。越說,他的而色越鄭重。越是鄭重,他越是認真。直到聽完,他才肅容起身,“您放心,臣知道怎麼做了。”“少不得你這幾年得受些委屈!跟你同期的,可能要不了多久,就會放下去做一地父母官。而你得一直留在御前……”臣不委屈!臣知道臣做的是多大的事!那就拜託了!臣豈敢辜負?留的時間不算長,把話說清楚了,就叫人出去了!李信出去什麼也沒說,更沒有等著見皇上。王成擺手,他就很自然的退出去了。事處理了,林雨桐才說要去後頭,畢竟如今這月份,還是有些尿頻。沒事她也不愛上前而來。可才要走呢,御書房那邊又吵起來了。各自擬定的律法,有一些條款,是他們內部協調不好的!屬於支持的和反對的一樣的多那種。那怎麼辦呢?叫皇上來定吧!其實,像是一些商律,量刑這些,爭執反而是最少的!可對於有些東西,爭執極大!她往出走,問說,“今兒又是為什麼定不下來吵起來的。”不等人回話,林雨桐就聽出來了,是為了‘罵’人入刑的事。是的!對罵人,大明律極其嚴苛!嚴苛到什麼程度呢?比如,一個陌生人從你身邊經過,大夏天的穿了一件厚衣裳,你覺得他腦子有毛病,然後嘀咕的罵了他一句傻x。壞了!這屬於犯法!得笞十下!若是對方被你罵了,很不忿的回罵了一句。那也壞了,你倆都犯法,一人笞十下。陌生人之間,都是如此的嚴格。要是親人之間,那更是如此!比如家裡的大爺、叔叔、姑姑、姨媽這些親戚,你出言不遜,笞六十!要是真打的話,這得皮開肉綻了。這屬於不直系的親屬之間。這要是關係更親近一點的,比如,哥哥姐姐,這種比你大的,你敢辱罵?笞一百下!尤其是對嫡長的大哥,別說罵人家打人家了,就是你斜眼看人家,告到衙門也得治罪的!要是敢罵父母,這罪過更大了,這屬於十惡中的不孝,跟謀反罪等同,殺你沒商量。若是跟父母頂嘴,這叫忤逆,下大獄處絞刑的也有。便是父母去自辯了,說沒有這事,那你也得在牢裡待著,等到哪一□□廷大赦天下,說不得你還能出去繼續過活去!而兒媳婦辱罵公婆,跟子女辱罵父母一樣,等同罪過的!但是呢,有些人罵人是不用有負擔的,也說不上來是罪過!哪些人呢?讀書人!真的!讀書人罵人叫罵人嗎?人家站在朝堂上罵的同僚恨不能撞柱子,罵的皇上直擦臉上的唾沫星子,又有誰說過罵人是犯罪嗎?沒有吧!這個罵人不獲罪的前提,得有兩個:第一,你不是升斗小民。第二,你沒有出口成髒。罵人罵的引經據典,這就不算是罵人。如今爭執的就是這個!一個說,罵人若是不治罪,那這社會風氣得壞了。另一個說,罵人入刑,太過於嚴苛。這樣的罪過,誣陷的成本太低,往往律法成了迫害人的工具。各說各有理!那怎麼辦呢?只能把罵人打架家庭矛盾這些,歸納到一塊,歸治安事件,而不是案件。對於仁義禮智信這一套,不能摒棄,該懲罰還是得有懲罰!比如,罵人了,鬧的厲害了,在城裡的居民呢,就去掃大街,灑水,清掃市場。根據罵人的嚴重程度,從最低的三五天,到最高的三月。而不在城裡的這種,大部分是宗族在管!以後,得淡化宗族的力量,若有告的,那就在村裡,鏟一鏟路邊的草,給鰥寡孤獨挑水摟柴火。罰嘛!得叫大家都知道,這事不對,不值得提倡。但也不能說,動輒就能要了人命。至於孝道這裡,得把住最底線的,子女不贍養父母不對,但父母不養育子女,這也是不對的!尤其是得把父母或是祖父母,溺嬰和遺棄嬰孩,納入犯罪!這不能等同於治安事件。林雨桐聽了一耳朵,覺得沒毛病!結果第二天,宮門口就有一群狂生,引經據典的在那裡反對,反對的點主要有兩條:第一,父母不養子女,那子女就能不養父母嗎?此為大謬!父給骨血母給肉,這般的恩德,非割肉還母,剔骨還父不能報也!怎能只因為父母不養,就不孝順父母呢?這個話很多人支持,百姓中支持的有很多!比如養不起孩子,孩子寄養在寺廟道觀裡,那孩子大了,該養父母嗎?朝廷的意思是不用養,那這怎麼行呢?第二,孝道的底線是子女贍養父母,可只贍養就夠了嗎?子曾經這樣的教導我們: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1】這話啥意思呢?就是說,我們現在所說的孝道,就是能養父母。可只養就可以嗎?狗啊馬的,你不也都能養嗎?若是對父母沒有尊重,若是對孝道的底線只是能養老,那養父母跟養那些牲畜有啥不同呢?從而得出結論,朝廷制定的這個律法,還是有問題。林雨桐:“……”她覺得她和四爺得被大明給磨死!眼下這個情況說明什麼呢?說明他們跟大明讀書人的拉鋸戰,從這個時候就算是正式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