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四章裝逼遭雷劈

    毛耳李的念頭打到了“刺青”上面,要紀念舊主,最好刺一幅紋身。

    當時保存東西的方法,確實很有限,不像現在,要保存一個人的模樣,直接拍個照,存手機裡、存u盤裡,實在不行,還能存到雲盤裡面,有的是辦法!

    可是以前,哪兒這麼有招啊!

    那時候,保存一個人模樣最好的,就是畫畫。

    可是這畫,容易被毀啊,家裡有老鼠,三下兩下就把你的畫給撕了。

    紋身和刺繡,都是比較好的方式,老鼠一時半會兒咬不爛,水淹也淹不了。

    不過,刺繡這個玩意兒,那太監毛耳李不是很感冒,所以他決定採用刺青的手段,來紀念自己的舊主。

    當然,他做刺青,肯定是不能做在自己的身上,不然的話,外出和朋友喝酒,一喝到高興了,直接脫了衣服,露出了身上“朱允炆”的畫像,這算哪門子事啊。

    他決定,要在一塊人皮上,紋上“朱允炆”的模樣。

    他找來了一個刺青師。

    這個刺青師,就是閩南陰陽繡傳承的陰陽刺青師。

    他跟那刺青師說:要做朱允炆的畫像。

    刺青師說可以。

    那太監還說,為了表達忠義,需要用鮮血來做刺青。

    用鮮血來做刺青,刺青師說:用你的血嗎?

    太監毛耳李說道:我自己怕見血,怕流血,就用你的血吧。

    這事可把刺青師給驚呆了,姥姥的,你做刺青紀念你的舊主,卻用我的鮮血來刺青?要臉不?

    但那太監毛耳李開出了一個好價錢,這個價錢,刺青師拒絕不了。

    那刺青師性格有點偏激,雖然接了毛耳李的錢,但卻嘲笑毛耳李,說道:怪不得你這麼一個太監,會在朱允炆東宮大亂的時候,直接從皇宮裡跑出來謀生活,原來你的忠心不過是葉公好龍啊!連一點血都捨不得流,這個紀念,那又有什麼意義呢?不過是給自己的生活添加煩惱罷了。

    刺青師這麼說,毛耳李卻沒怒,繼續讓刺青師做刺青。

    沒辦法。

    刺青師只能用自己的鮮血,在毛耳李提供的一張“處女”人皮上,紋下了“朱允炆”的鮮血刺青。

    人皮紋身紋完,刺青師為了方便毛耳李藏匿這幅紋身,所以,直接裁剪了人皮,把人皮刺青做成了一張一米來長、四十公分見寬的“封邊畫”。

    四周的邊,全部用“卷邊”的法子,把邊給“封起來了”。

    那毛耳李,為了這幅人皮紋身,花了“一百兩黃金”,這已經是很貴的一個價格了,並且再三讓刺青師發誓,對任何人都不得說起做過這幅紋身。

    那刺青師跟那太監做出了承諾。

    那刺青師一筆生意賺了百兩黃金,自然是高興,在杭州城裡,開始花天酒地。

    他在杭州又玩了七天,那日,他喝酒的時候,忽然聽見旁邊桌子上的客人說起了一件怪事,說杭州頂有錢的老闆毛耳李,忽然人間失蹤,他的生意夥伴尋他不到,都報官了,現在杭州城裡,封得水洩不通,就是為了找到那毛耳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