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焰聖歌 作品

第二百七十四章 住手!

    “你以為當初我簽字的時候沒仔細看嗎?按照合約,我即便不履行合約,我最多也就賠償三百萬。”

    要知道當初姜子鶯並沒有什麼名氣,甚至進入娛樂公司也是他家裡使了力,可現在她名氣有了,但對方開出來的違約金卻要賠償一個億,簡直就是天方夜譚。

    這和搶劫有什麼分別?

    “這你自己也說了,那隻不過是當初而已,現如今你在我們公司的包裝下已經紅遍大江南北,前期的宣傳費用難道都不是錢嗎?”

    “我要休假一個月,你要同意的話就請離開,要是不同意的話,我願意賠償三百萬最高違約金,從此之後,我與公司之間再無任何瓜葛。”

    藝人也是人,也應該有自己的私人空間,現如今姜子鶯雖然已經成為了當紅歌星,可待不待娛樂圈對於她來說根本就沒有多大影響,她不在乎。

    只是她的話在對方聽來簡直就像是威脅一樣。

    “你現在翅膀硬了是吧?公司能讓你起飛,自然也能夠讓你跌落谷底,你要不要試試?”

    “名聲我不在乎,你願意怎麼弄就怎麼弄,這卡里是三百五十萬,多的五十萬就當是我好心送給你們的。”說著姜子鶯甩了一張銀行卡出來。

    身為姜家的掌上明珠,且不說她自己這一段時間賺的有錢,就算她什麼都沒做,她拿出這幾百萬也和吃飯喝水一樣簡單,姜家有這樣的底蘊。

    “你打發要飯的呢?”

    接過姜子鶯丟過來的銀行卡,這位胖子冷笑了起來。

    “子鶯,你不要胡來,趕緊跟我們回公司吧,等以後你的名氣固定了,你想怎麼休假我們都不會有意見的。”這時一個女人開口,她是姜子鶯的經紀人。

    要知道姜子鶯現在已經紅遍了大江南北,能當她的經紀人,那也是一種鍍金,她還指望著姜子鶯能幫助她跨入更高的層次,可現在姜子鶯說不來公司就不來公司了,她也著急啊。

    甚至這個胖子也是她叫過來的。

    這位是天晴娛樂的副總,專門管公司的藝人,她相信有這位副總出馬,姜子鶯肯定能被叫回來的。

    但讓她沒有想到的是,姜子鶯竟然態度如此堅決,休假幾天誰都可以理解,畢竟這段時間姜子鶯國到處跑,肯定有點累。

    但她要連續休假一個月,這怎麼能行嘛。

    “我現在不會回公司的,而且有這樣的一位橫行霸道的上司,我更不會回去,我現在就要和天晴娛樂解約。”

    姜子鶯能火,公司方面的包裝和宣傳固然起了一定作用,可真正能讓姜子鶯火的人其實是她自己的歌喉。

    金子不管在什麼地方都會發光的,只要她唱的歌一如既往的好聽,哪怕是最小的娛樂公司也可以讓她火起來。

    所以他對天晴娛樂還真沒什麼依賴性。

    如果對方同意自己休假,那等假期結束後,她完可以回去公司繼續工作發表新專輯,可現在對方的態度實在是太過於惡劣,這樣的公司她是絕不會回去的。

    她是姜家大小姐,從小過的便是優越的生活,現如今別人這樣欺負她,她可不會像一般的小女生一樣畏懼。

    天塌了還有她的家幫她頂著,所以她真的不畏懼天晴娛樂。

    “你不要胡鬧啊。”

    見姜子鶯要解約,她的經紀人也忍不住急了。

    只是等不到她開口說話,天晴娛樂的這位副總就已經冷笑了起來,道“看樣子你現在翅膀是真的硬了,你要和公司解約,那你就拿出一個億來,要是你今天拿不出這一個億來,你就必須要跟我們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