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鶴白 作品

125節 (中)真假林七夜

    剛洗漱完畢的林七夜,挑了挑眉。

    推開門。

    和小白石撞了個滿懷。

    林七夜:“怎麼回事?慌慌張張幹嘛?”

    小白石深吸一口氣。

    “外面……外面有人找夜哥你的麻煩。來勢洶洶……”

    小白石滿臉驚恐。

    林七夜【仙識神魂】感應了一番。

    冷笑一聲。

    “區區三個鑽石巔峰,也敢來找麻煩?”

    畫皮邪魔這麼蠢嗎?

    “呵,去看看,這幾個人到底是什麼用心。”

    說話間。

    林七夜緩步走向理想島的入口。

    小白石怯生生站在林七夜身後,打量著目光兇狠的三位鑽石巔峰強者。

    身後。

    陳凡同步降落。

    “夜哥,怎麼回事?”

    “不知道,大清早就被人找上門來,看來是覺得我林七夜好欺負。”

    林七夜目光微凝,五官冷峻。

    陳凡掃了掃對方的勢力。

    “三個鑽石巔峰,夜哥你幹掉兩個,我幹掉一個,不是問題。”

    林七夜擺擺手。

    “先問問到底是什麼情況,殺他們很簡單。”

    交談了幾句後。

    林七夜懸身而起。

    “幾位找我,有何貴幹?”

    林七夜的語氣有些散漫,有些滿不在乎,這讓幾位鑽石巔峰強者,心中一陣憤懣。

    你昨晚闖入我們的勢力,殺了我們一尊天才後輩。

    大搖大擺離開,結果還這麼漫不經心?!

    是瞧不起我們七家城協軍?!

    三人深深吸了一口冷氣。

    眼神冰冷了下來。

    “你就是林七夜?”

    “為了避免你抵賴,我們特意帶來了監控視頻!”

    說話間。

    一位鑽石巔峰行者,取出一個小巧的儀器。

    不多時。

    林七夜的面前,出現了一道投影。

    投影中。

    一道和林七夜一模一樣的身影,拿著身份令牌,進入了七家城協軍的領地。

    因為是理想島,副隊長的身份,因此,沒有人敢於阻攔,也沒人覺得,這樣一尊大人物,會在七家城協軍的勢力範圍內,暴起殺人。

    可萬萬沒想到。

    在拍賣會的場外。

    林七夜徑直走向了七家城協軍的最強家族,王家的一位天之驕子,這一位天之驕子,乃是王家三百年來,最強的天才。

    可是。

    卻被林七夜一個照片,用恐怖無比的雷霆,擊成了重傷……過了兩個小時,就一命嗚呼了!

    這件事情。

    讓七家城協軍勃然大怒,當即排出了鑽石行者,來追殺林七夜。

    可是。

    林七夜左轉右轉,竟然是混入了人群中,消失得一乾二淨。

    七家城協軍堵住了出口,到處搜尋,卻毫無收穫。

    視頻播放完畢。

    陳凡和林七夜的表情,都變得荒誕起來。

    “這肯定不是夜哥!”

    林七夜:“這就不是我。”

    對面。

    王家的鑽石巔峰執法官:“這就是你!一模一樣!”

    “無論是外形,還是氣質,還是手段,還是……都是你。”

    林七夜否認:“不是我。”

    “呵呵,讓目擊證人來!”

    對面忘記的鑽石巔峰執法官,揮了揮手。

    立刻有一群現場怪走出來嘰嘰喳喳指著林七夜。

    “是他!是他!就是他!錯不了。”

    聞言。

    三位鑽石巔峰執法官面色冷了下來。

    “認證物證皆在!今天,就算是理想島也保不住你!”

    “溫長官,你不會要破壞規矩吧?”

    溫疏鴻:“……我要保下林七夜,因為我也有他昨天晚上和我在一起的證明。”

    對方眉頭緊皺。

    “早就料到了。溫長官,你是在欺我七家城協軍無人嗎?我們王家的最強天才,被林七夜斬殺,不管怎麼說,血債血償,以命抵命!”

    說話間。

    王家的鑽石巔峰強者咳嗽一聲。

    下一秒。

    六位鑽石行者,出現在對面。

    “林七夜,你還是主動跟我們走吧,不要讓溫長官難做,要是打起來,溫長官也會受傷!”

    毫無疑問。

    對方已經開始威脅了。

    然而。

    林七夜不為所動。

    只是默默搖頭。

    “我說了那不是我,那就不是我,你們回去吧,不要逼我撕破臉皮。”

    聞言。

    王家的鑽石巔峰執法官,臉色一沉,他有些錯愕。完全不知道,林七夜憑什麼敢這麼囂張的說這樣的話。

    撕破臉皮?

    你林七夜也配說這句話嗎?

    要不是看在理想島的份上。

    他們可不會這麼客氣!

    七家城協軍的鑽石行者們惱怒不已。

    而此刻。

    他們又看到溫疏鴻漸漸後退,一幅袖手旁觀的模樣。

    臨後退前。

    溫疏鴻表情古怪,拍拍林七夜肩膀:“別下死手,事情有些蹊蹺,不宜完全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