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逍遙 作品

第528章 江州之行16


                 李恨水失望地說:“芮局,朱丹丹案將會以犯罪嫌疑人搶劫殺人定罪而終結?”

  芮長城說:“這已經是最好結局了。最起碼能給朱丹丹家屬、社會輿論一個還算滿意的交代。”

  “芮局,我很想建議你們局長,不應該以搶劫罪定性,因為朱丹丹五百萬已經被騙,手頭哪有錢?定性為見色起意,更適合,更能讓人信服。”李恨水不無諷刺地說。

  “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認罪伏法就行。讓我欣慰的是,幾個直接兇手被抓,不是冤案。”

  芮長城說得很婉轉,隱藏著不便多說的話,那就是,朱丹丹案不算是冤案,至少那幾個犯罪嫌疑人不冤。這些年,公開新聞報道中的冤假錯案還少嗎?

  比如,佘祥林案。佘祥林被控殺妻,一開始被判處死刑,後因證據不足,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坐牢十一年後,發現妻子還活著,終被改判無罪。

  離譜的還有趙作海案。

  趙作海被控殺死同村村民,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後來,發現村民又“活”了,和佘祥林案情節幾乎完全一致。

  佘祥林、趙作海雖然受冤屈,但還好保住一條命。滕興善案、聶樹斌案、呼格吉勒圖案的當事人,就沒有那麼幸運了,當真正的殺人兇手被抓獲,他們已被槍斃多年。

  掛斷電話,李恨水給朱丹丹爸爸打了個電話,問是否見到了局長。

  朱丹丹爸爸說,見到了局長,局長態度很好,說案子破了,是三個壞人搶劫殺人,現在,一個壞人已經歸案,還有兩個壞人正在押解回江州的路上。

  朱丹丹爸爸還說,局長讓他們老夫妻先回去,結案還需要時間,留在江州沒有必要。需要他們再來時,會通知的。

  李恨水不好多說什麼。因為到目前為止,朱丹丹之死有沒有主謀,主謀是誰,都只是停留在揣測階段,沒有證據。

  沒有證據的話,擺不上臺面,只能私下裡說說,否則,別人告你誹謗,那真是黃泥巴掉進褲襠——不是屎也是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