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定諤家裡的貓 作品

第九十二章

    江安妮給江母的電報上沒說江聞鍾出事了, 只說她想江母了,請她到省城來一趟。

    江母在左鄰右舍那裡炫耀一番, 帶著大包小包上了去省城的火車。

    江安妮特意起了個大早, 去接江母。

    江母到的時候,韓冬青剛起來,兩個孩子都還沒醒。

    江母興致沖沖地看了一回孩子, 韓冬青明顯情緒不好, 趁韓冬青出去買早飯的功夫,江母抱著孩子問道:“安妮, 你和冬青吵架了?”

    江安妮趕緊搖頭, 編了個謊話:“沒有, 冬青工作上遇到了一些困難, 這幾天這發愁呢。”

    “那就好, 我還以為你們吵架了呢, 這夫妻兩個,不怕吵架,就怕吵不起來。安妮, 你最近見你弟弟沒, 他怎麼樣?”

    江安妮手一抖, “前幾天還見了, 媽, 我待會跟你說個事情。”

    江母抱著孩子問道:“什麼事情, 你現在說不行。”

    江安妮:“還是等冬青回來再說吧。”

    這家裡有兩個孩子, 江母要是聽到那個消息肯定得鬧起來,到時候她還怎麼看顧孩子。

    韓冬青買了油條豆漿,江母昨天晚飯吃得早, 加上坐了一夜的火車, 早就餓了。江安妮說有事,她也沒怎麼放在心上,以為是什麼大不了的小事呢。

    吃完早飯,收拾好桌子,韓冬青和江安妮一人抱著一個孩子,由江安妮開口,把江聞鐘的事告訴了江母。

    江母沒聽完,就瞪著眼,高聲喊道:“安妮,你說什麼胡話呢?你弟弟是個大學生,前途無量的,怎麼會和小混混攪在一起,還打了人呢。警察一定是搞錯了,不行,我這就去公安局,我兒子這麼老實,怎麼會幹出這樣的事呢?”

    “安妮說的都是真的,我找人問了,因為留校的事情,聞鍾比不上另外一個同學,他為了留校,就找混混打斷了同學的手。人證物證都有,他就是想抵賴也沒辦法了。”韓冬青毫不留情地說。

    江母開始喘大氣,好一會兒才問:“冬青,你說的是真的,人證物證都有,該不是那個混混誣賴聞鍾吧。”

    “警察是這樣說的,應該不是誣賴。”

    “冬青,我問你,既然你去打聽了,那被打的那個同學傷的怎麼樣,有生命危險嗎?要是人沒大事,聞鍾是不是就能放出來了。我去給人家賠罪磕頭,只要他們肯放過聞鍾,要我做什麼都行。”江母說道。

    江母年紀大了,經歷的事情也多,她比女兒接受的還快,現在這個事情已經出了,就得想辦法補救,只要受害者開口原諒聞鍾,那聞鍾也許就能不被判刑。

    村裡鎮裡也有這樣的事情,兩個人打架,其中一個都住了醫院了,打人的那個上門賠罪,還賠了被打的那個不少錢,被打的那個不起訴,打人的被關了幾天就出來了。

    要是受害者能為兒子說話,那兒子或許也就只關幾天就能出來了。

    “這個恐怕不行,”韓冬青低頭逗著自己的兒子,“被打的那個同學的手斷了,以後不僅做不了重活,就是寫字也不能寫太長時間了。他是一個學生,要是不能寫字學習了,你覺得他會放過始作俑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