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定諤家裡的貓 作品

第十一章

    韓母一點也沒客氣, 把心裡想的話問了個清清楚楚。

    “伯母,都是我的錯, 我想著孩子的病再等等沒關係, 弟弟要是交不上學費,那就不能上學了。”

    “聞鍾什麼都不知道,都是我的錯, 求求你們幫幫他吧。”

    江母也在一旁落淚, “聞鍾這是無妄之災啊,看在咱們以前的交情上, 你們幫幫他吧。”

    “安妮啊, 不是我有疑問, 聞鍾能不知道自己的外甥有病?能不知道李家為了孩子到處求爺爺告奶奶的去借錢?”

    韓母滿臉疑問:“我們街坊鄰居, 單位的同事誰家有人生了大病還能知道呢, 你們就在一個村裡住著, 你弟弟能不知道?他這是知道當不知道,揣著明白當糊塗呢?”

    韓母頓了頓,又說道:“你們夫妻連孩子的看病錢都拿不出來, 你卻突然拿出那麼一大筆錢, 聞鍾就不多想想。冬青啊, 你姐姐要是四處借錢給孩子看病, 卻突然拿出一大筆錢給你, 你能要?”

    韓冬青被母親注視的, 不由得把臉轉向別處。

    韓母不依不饒, 笑著看著自己的兒子,執意要一個說法。

    韓冬青無法,只好低低說了一句:“我不會要。”

    現在已經是半夜了, 整個車廂靜謐無聲, 只有火車哐當哐當的聲音。

    隔得很遠,才有一盞小小的燈發出黃色的光,照的車廂裡模糊不清。

    李留柱抱著熟睡的小兒子,歪頭閉目養神。

    江母就坐在他們不遠處,早就已經睡熟了。

    江安妮坐在他對面,毫無睡意。

    自從孩子睡著,就是李留柱抱著他,過去了這麼長的時間,他或許累了。

    江安妮壓低聲音:“留柱,孩子給我抱一會兒吧。”

    李留柱的頭靠在火車的座位上,動也沒動,眼睛也沒有睜開。

    江安妮以為他沒有聽見,又說了一遍。

    就在江安妮打算說第三遍的時候,李留柱閉著眼睛說了兩個字:“不用。”

    李留柱和江安妮已經決定要離婚了。

    江家東湊西湊,最終借了八百塊錢給李家。

    江母好話說盡,許諾等江聞鍾出來後,就馬上把錢還給親戚。

    江聞鐘的學費是夠的,江安妮另外給他的六百塊錢除了買了手錶,其餘的還沒有動呢。

    江母算計的很好,等兒子出來,把手錶一賣,不是就能還上錢了嗎。

    至於手錶能不能賣上原價,多借的那二百塊錢要怎麼還,江母壓根就沒有考慮。

    劉大銀答應到省城的派出所說明情況,說自己不知道,錢不是江聞鍾偷得,是女婿聽說小舅子上學沒錢,就從家裡拿出錢來給他的。

    把責任推到李留柱身上,那也是沒辦法的事。

    家裡四個大人,李三順和劉大銀告了江聞鍾,當然不能改口了。

    江安妮做了口供,也不好改口。

    至於他在鎮上派出所的口供,李留柱也想好了說詞。

    就說李留柱把錢給了小舅子後,怕爹孃生氣,夫妻兩個合起來演了一場戲。

    縣城到省城的火車只有一趟,每天晚上發車,凌晨到省城。